쿐놡>￾ Žက￾￿Œ￿￿￿￿￿￿￿￿￿￿￿￿￿￿￿￿￿￿￿￿￿￿￿￿￿￿￿￿￿￿￿￿￿￿￿￿￿￿￿￿￿￿￿￿￿￿￿￿￿￿￿￿￿￿￿￿￿￿￿￿￿￿￿￿￿￿￿￿￿￿￿￿￿￿￿￿￿￿￿￿￿￿￿￿￿￿￿￿￿￿￿￿￿￿￿￿￿￿￿￿￿￿￿￿￿￿￿￿￿￿￿￿￿￿￿￿￿￿￿￿￿￿￿￿￿￿￿￿￿￿￿￿￿￿￿￿￿￿￿￿￿￿￿￿￿￿￿￿￿￿￿￿￿￿￿￿￿￿￿￿￿￿￿￿￿￿￿￿￿￿￿￿￿￿￿￿￿￿￿￿￿￿￿￿￿￿￿￿￿￿￿￿￿￿￿￿￿￿￿￿￿￿￿￿￿￿￿￿￿￿￿￿￿￿ꗬÁЉ勰¿ကࠀ适橢橢଒଒ࠄ뀵慰尡慰尡㒍9￿￿￿·ࡢࡢᗥᗥᗥᗥᗥ￿￿ᗹᗹᗹ8ᘱtᚥ„ᗹ⹤Ɇᜩᜩ᜿᜿᜿ᡳᡳᡳⷋⷍⷍⷍⷍⷍⷍ$オʶ㍠6ⷱ-ᗥᡳᡳᡳᡳᡳⷱᗥᗥ᜿᜿Ĵ⸞⵿⵿⵿ᡳኈᗥ᜿ᗥ᜿ⷋ⵿ᡳⷋ⵿⵿⵿᜿￿￿ꗠ住�Ǘ￿￿⫻ǒ⵿⶷⸴0⹤⵿㎖ⳍ²㐞⵿㎖d㏺$ᗥ⵿8ᡳᡳ⵿ᡳᡳᡳᡳᡳ⵿ⷱⷱᡳᡳᡳ⹤ᡳᡳᡳᡳ￿￿￿￿￿￿￿￿￿￿￿￿￿￿￿￿￿￿￿￿￿￿￿￿￿￿￿￿￿￿￿￿￿￿㐞ᡳᡳᡳᡳᡳᡳᡳᡳᡳࡢ౉ᒫĺĒЉࠄ附件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本细则自2017年5月11日发布实施,2019年8月2日第一次修订, 2021年11月19日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任你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期货市场参与者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的期货市场参与者包括: (一)会员; (二)境外特殊参与者; (三)境外中介机构; (四)做市商; (五)客户; (六)指定交割仓库及其他交割服务机构; (七)指定存管银行; (八)指定检验机构; (九)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十)能源中心认定的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 第三条 能源中心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四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的违规行为已受到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罚的,能源中心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 第五条 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相关业务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稽 查 第六条 稽查是指能源中心根据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期货市场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的检查和调查。 稽查可以通过现场或者非现场方式进行。 第七条 能源中心进行稽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 (二)要求期货市场参与者提供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要求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客户提供境外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报告; (三)对期货市场参与者进行调查、取证、约谈等; (四)要求期货市场参与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 (五)查询期货市场参与者期货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 (六)检查期货市场参与者期货业务相关的交易、结算及财务等技术系统; (七)制止、纠正、处理违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能源中心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接受能源中心的监督管理,配合能源中心稽查工作。 第九条 能源中心可以根据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期货市场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 能源中心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投诉、举报人应当身份真实、明确;投诉、举报人不愿公开其身份的,能源中心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一条 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期货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违规线索,能源中心应当进行调查,认为涉嫌违规需要予以纪律处分的,应当进行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认为涉嫌违规,但情节显著轻微、未对期货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采取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口头警示、出具书面警示函、自律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等自律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对已经立案的涉嫌违规案件,能源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调查。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者能源中心的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调查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申请回避。 被调查人认为调查人员与本案有关、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能源中心认为调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指令其回避。 调查人员的回避由能源中心稽查部门负责人决定。稽查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能源中心总经理决定。 第十四条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调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证据应当经过调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五条 询问被调查人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交被调查人核对,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和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名。被调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证据的提取应当制作提取笔录,注明提取的时间和地点等,并由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鉴定意见应当由中国证监会或者能源中心认定的有权鉴定单位做出,并由鉴定单位和鉴定人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 调查人员在检查和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滥用职权。 期货市场参与者在接受能源中心检查和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涉嫌违法违规,经能源中心立案调查的,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确保违规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能源中心可以采取下列限制性措施: (一)暂停开通新的交易编码; (二)限制出金; (三)限制入金; (四)限制指定交割仓库的交割业务、交割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定存管银行的存管业务或者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五)降低持仓限额、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套利交易额度或者标准仓单持有量; (六)限制开仓; (七)提高保证金标准; (八)限期平仓; (九)强行平仓。 能源中心采取前款第七项至第九项措施后,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能源中心采取限制性措施的,应当以书面、录音电话等可记录的方式通知处置对象,并说明采取限制性措施的依据。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有多种违规行为的,分别定性,数罚并用。多次违规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单位实施本办法规定违规行为的,能源中心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会员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不满10万元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为未履行开户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开户手续的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 (二)违反交易编码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审核义务,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的; (四)未按规定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 (五)未如实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风险或者不签署风险说明书的; (六)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私下约定分享盈利或者共担风险损失的; (七)未按规定为自己或者他人交易的; (八)未按客户委托事项进行交易,故意阻止、延误或者改变客户下单指令,诱导、强制客户进行交易的; (九)未将客户指令下达至能源中心,私下对冲的; (十)未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户存放的; (十一)无正当理由拖延客户出入金的; (十二)允许客户在保证金或者权利金不足时开仓交易,或者在期权买方客户资金不足时接受客户行权申请的; (十三)挪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挪用客户资金或者套用不同账户资金的; (十四)故意制造或者散布虚假或者容易使人误解的信息进行误导的; (十五)泄露客户委托事项或者其他交易秘密的; (十六)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有关成交结果、资金结算报表的; (十七)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对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其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不满10万元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为未履行开户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开户手续的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 (二)违反交易编码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审核义务,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的; (四)未按规定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 (五)未如实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或者不签署风险说明书的; (六)未按规定为自己或者他人交易的; (七)未按客户的委托事项进行交易,故意阻止、延误或者改变客户下单指令,诱导、强制客户进行交易的; (八)未将客户交易指令下达至能源中心撮合,私下对冲的; (九)未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户存放的; (十)故意制造或者散布虚假的或者容易使人误解的信息进行误导的; (十一)泄露客户委托事项或者其他交易秘密的; (十二)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有关成交结果、资金结算报表的; (十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对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其资格的纪律处分: (一)未按能源中心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 (二)未按规定的期限要求向能源中心报送财务报表等有关材料的; (三)未按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向能源中心履行申报义务,或者作虚假报告、隐瞒不报的; (四)未协助能源中心采取限制性措施、纪律处分措施或者其他自律管理措施的; (五)未按能源中心规定及时缴纳年费等有关费用的; (六)未按规定保管有关交易、结算、交割、财务、会计等资料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各种凭证或者审批文件的; (八)私下转让或者处分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或者交易席位的; (九)通过期货交易从事洗钱、恶意换汇等非法活动的; (十)未按规定履行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及接入认证义务的; (十一)未按规定履行客户管理义务的; (十二)未按规定履行境外中介机构备案义务的; (十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强行平仓的,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二十三条 会员具有下列违反能源中心结算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 (二)在结算报告书、交易月报表和其他结算文件资料中作不真实、不完整记载的; (三)未按规定对保证金进行分账管理的; (四)未按规定实行当日结算的; (五)伪造、变造交易记录、会计报表、账册的; (六)虚开发票以及其他伪造票证的; (七)违反能源中心结算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境外中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一)拒不配合能源中心对客户违规调查的; (二)违反《任你博》第四章业务规则或者违反《任你博》第四章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 (四)违反能源中心关于境外中介机构其他有关规定的。 境外中介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决定取消该境外中介机构的备案;境外中介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且逾期未改正,或者涉嫌违法违规、出现重大风险,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能源中心可以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暂停或者终止与该境外中介机构的委托业务。 境外中介机构被暂停或者终止与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委托代理业务后,不得代理新增客户或者开新仓;客户要求移仓至其他机构的,应当配合完成。 第二十五条 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客户在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套利交易额度申报过程中协助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违反能源中心套期保值、套利交易其他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调整或者取消套期保值或者套利交易额度、暂停受理套期保值或者套利交易额度申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强行平仓、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其其获准的套期保值持仓或者套利交易持仓总金额5%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二十六条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做市商或者客户等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能源中心持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强行平仓、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取消相应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其违规持仓总金额5%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利用分仓等不正当手段,规避能源中心持仓限制的; (二)持仓超限被能源中心强行平仓的,但因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者其他市场原因未能自行平仓的除外; (三)多次在交割月或者临近交割月合约持仓超限的; (四)违反能源中心持仓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或者境外中介机构未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传达能源中心持仓管理规定的,能源中心可以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做市商或者客户等期货市场参与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能源中心交易限额制度,超限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取消相应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二十八条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等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能源中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取消相应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是拒不如实报备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回复,或者不如实回复能源中心询问、调查,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的; (三)不报备实控关系,多次规避能源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风险控制管理等情形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解除实际控制关系的; (五)违反能源中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未履行对客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管理职责,诱导或者协助客户提供虚假性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的,能源中心可以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或者交易通讯等设施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相应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未经能源中心许可,擅自发布能源中心信息的; (二)破坏或者未按要求使用能源中心交易、结算、交割及标准仓单管理等系统,影响系统正常运作的; (三)违反能源中心信息系统接入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能源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或者交易通讯等设备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参与标准仓单业务的,违反能源中心规定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标准仓单业务、取消相应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三十一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以下违反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相应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提供或者协助提供虚假开户资料的; (二)做市商通过出租、出借、委托做市等方式将做市交易编码交由他人使用,或者使用做市交易编码从事与做市无关的其他交易的; (三)使用他人做市交易编码,代替他人做市的; (四)盗取、骗取、借用他人交易编码,实施违规行为的; (五)出借或者未妥善保管交易编码,导致交易编码被他人使用实施违规行为的; (六)违反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不满10万元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ࠀࠂࠆࠈࠊ࠮࠰࠺࠼࠾ࢂࢄࢆࢌ폪쳪ꂶ뚈枀㙌Lᘫ㈛䌀ᡊ伀J倀ъ儀J愀Ṋ昀H焁૊＀￿ÿᔴ㈛ᘀ㈛䌀ᡊ伀J倀ъ儀J愀Ṋ昀H漁Ĩ쩱 ￿￿ᔱ㈛ᘀ㈛䌀ᡊ伀J倀ъ儀J愀Ṋ昀H焁૊＀￿ÿᔏ㈛ᘀ㈛漀Ĩᘮ㈛䌀⩊伀J倀͊儀J愀⩊昀H漁Ĩ쩱 ￿￿ᘫ륨䌀⩊伀J倀͊儀J愀⩊昀H焁૊＀￿ÿᘫ㈛䌀⩊伀J倀͊儀J愀⩊昀H焁૊＀￿ÿᔌ፨~ᘀ㈛ᘭ㈛䈀Ī䩃*䡋䩏䩐䩑࡜憁⩊漀Ĩ桰ᘪ㈛䈀Ī䩃*䡋䩏䩐䩑࡜憁⩊瀀hഀࠀࠈࠊ࠰࠼࠾ࢆࢪࢬࢼैৌ৬৺਒ਨਸ੆੮઄óæá혀ÖÆ렀¸ꨀªꨀªꨀªꨀªഀ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Ĥ搒﷐ꐓœ⑇堀㉄愀Ĥ摧ᯪ2਀␃ሁ灤þ愀Ĥ摧ᯪ2Ѐ摧ᯪ2܀␃愁Ĥ摧ᯪ2Ѐ摧帓ÿ଀␃฀隄崀隄愀$摧ᯪ2ጀࢌࢎ࢚ࢪࢬࢶࢸࢺࢼࣄमरैॎ૞૤ଶ଼୎ஜ컩꺵躝粝奪奆奪奪䙪Y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ᔣ㈛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ᘝ㈛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ᔌ፨~ᘀ㈛ᔱ㈛ᘀ㈛䌀ᡊ伀J倀ъ儀J愀Ṋ昀H焁૊＀￿ÿᔴ㈛ᘀ㈛䌀ᡊ伀J倀ъ儀J愀Ṋ昀H漁Ĩ쩱 ￿￿ᘫ�聾䌀ᡊ伀J倀ъ儀J愀Ṋ昀H焁૊＀￿ÿጀ઄ચ઴૞ଶஞ௔௤ె౬ಞೌൎ඀඼෰ึ๚ຖ໠ཆ࿀ᄚññãÓñññññÁÁᄀ媄ሂý㜀$␸䠀$䑗È葠ɚ摧ᯪ2̀Ĥ搒﷐ꐓœ⑇堀㉄愀Ĥ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ᘀஜஞ஦௒௔௞௠௢௤௪౬౲ඊ඘ෆු෺จ๠ຈຖຜໞ໠໦ངཆཌྰྴ࿀࿈နဘူႀᄘ�뗇閤莤쟘쟘읰읰읰읰쟘�峇烘烇쟘읰읰ᔧ㈛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尀脈䩡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ᘝ㈛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ᔪ㈛ᘀ㈛㔀脈⨾䌁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ᄘᄚᄢᄨᄪᄰᄴᆨᆪᆲዚዜዤᎂᎄᎌᓴᓶᓾᖄᖎᖪᗀᝂᝄᝆᝎᝐᝒ᝔᝖ᝢᝦᠶᠸᡈᡊᡒᤂᤌ�쫛�듊쫛��駊蟊摶쫛Ûᔣ㈛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漀Ĩᔵ㈛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昀H焍૊＀￿ÿᔪ㈛ᘀ㈛㔀脈䩃䡋䩏䩐䩑࡜憁Ṋ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ᄚᆪሆቔኄዜፚᎄᐪᓶᕀᖄᘲᙒᙦᙺᛶᝀᝒᝪ᝾ថ័ᠸñãããããããããã턀Ñᄀ墄ሂý㜀$␸䠀$䑗È葠ɘ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ᜀᠸᡊᢚᤂ᪔᫜᫾᭄᭰ᮮ᯶ᰜ᱾Ჰ᳜ᴄᵨᶬᷮḞṚẜ‰⁸ₚïÓÓ팀Ó팀Ó팀Ó팀Ó팀Ó팀Ó팀Ó팀ÓÓ팀ഀ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Ĥ搒﷐ꐓœ⑇堀㉄愀Ĥ摧ᯪ2᠀ᤌ᧞ᨀᨘᨦᩈ᪎ẎẒẜẤỨỸὸᾞᾲῆῦ‬‮‰⅊⅌⌒⌖⌞〉⛌⛖�뛉뛯뛯ꓯ뛯鋯뙾뛯惯䫯뛯ꓯꓯᔪ㈛ᘀ㈛㔀脈䩃䡋,䩏䩐䩑࡜憁Ṋᔻ㈛ᘀ㈛㔀脈䩃䡋,䩏䩐䩑࡜憁Ṋ昀H焍૊＀￿ÿᔧ፨~ᘀ㈛䌀Ṋ䬀H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ᔧ㈛ᘀ㈛䌀Ṋ䬀H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ᰀₚ⃞ℌ⅌ⅲ⇔∌∶≶⊤⋞⌞⏠␊⑊⒜ⓨ├╜▎◎☂☼♢⚐⛌ñññññññññññññഀ萑ɚ搒﷤䑗È葠ɚ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ᤀ⛌➬⢚⢼⤊⤴⥖⦆⦬⧘⩐⩺⬊⬶⭪Ⲏⴢ⼞ぬアðÔ퐀Ô퐀Ô퐀ÔÔ퐀Ô퐀²퐀âÔ℀␃ᄃ墄ሂýጀ¤᐀¤ⴀD䠁$왍 ￿￿圀졄嬀$⑜怀墄愂̤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ᄀ媄ሂý䠀$䑗È葠ɚ摧ᯪ2ጀ⛖➬➶⧘⧢⭪Ⲏⴢ⴬⹠⹺⺬⻜⻢⻦⼊⼎⼜⼞⼨⽜⽴⾢⾰〺なぬㅞㇴㇾ㍀㍊㍌㏐㏘㑬㑮��쫯�럯ꗯꖑ럯翯澷띝럯럯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ᘞ፨~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尀脈䩡ᔧ፨~ᘀ㈛䌀Ṋ䬀H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ᔤ㈛ᘀ㈛䌀Ṋ伀J倀ي儀J帀J愀Ṋ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ア㄀ㄲㅞㇴ㍀㑮㒜㓸㕈㕴㖬㙚㝶㞨㠆㠲㡾㥪㩼㪦㬞㭌ííß촀¿뼀í¿뼀ß뼀¿뼀¿�ß뼀íഀ萑ɘ搒﷤䑗È葠ɘ摧ᯪ2ᄀ媄ሂý㜀$␸䠀$䑗È葠ɚ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ᄀ墄ሂý㜀$␸䠀$䑗È葠ɘ摧ᯪ2ᘀ㑮㙚㙤㛂㛐㠆㠲㡾㢆㢰㢴㢼㣄㥪㥴㦈㦨㦾㧌㨂㨌㨼㨾㩘㩸㪆㪒㪦㪬㫬㭊㭌㭦㭴㮚㮢㮨㮰㯾㰀㰌㱈㱖㲌㲖㳆㳈㳎㳒㳸㳺㶌尀岈岤岾峎峔峠峦峮崂�쫯쫯�쫯쫯�쫯룯쫯쫯룯쫯쫯쫯쪝쫯쫯쫯�쫯쫯쫯쫯쫯鯯쫯쫯쫯쫯ï唃Ĉᔵ㈛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昀H焍૊＀￿ÿ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尀脈䩡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㴀㭌㮂㯌㰀㶌岂峼嶒幌廒忐怺悸慠憴懦扤掠揸摊撸敔敨敼斚íí�Ñ턀Ñ턀Ñ턀Ñí턀Ñ턀ß�Ñ턀ß턀Ñ턀ഀ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ᄀ墄ሂý㜀$␸䠀$䑗È葠ɘ摧ᯪ2᠀(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连续或者联合买卖合约,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二)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能源中心的持仓限制,超限持仓,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 (三)按照事先约定或者安排的时间、价格或者方式进行相互交易,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转移资金、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申报买卖合约,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相关利益,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误导其他市场参与者、增加系统负荷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 (五)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发生相互交易,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转移资金、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或者知悉能源中心商业秘密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幕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商业秘密,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进行期货交易的; (七)以囤积现货、虚占交割仓库库容或者控制大量标准仓单等方式,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市场行情或者交割的; (八)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九)通过对合约或者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影响能源中心系统安全或者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 (十一)以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 (十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有关交易管理规定,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期货交易量或者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能源中心声誉或者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三十四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调整当日结算价和交割结算价: (一)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发生相互交易,严重影响交割结算价或者期权行权结果的; (二)其他违规行为导致期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或者瞬间大幅度偏离市场价格,严重影响交割结算价或者期权行权结果的。 第三十五条 能源中心调查发现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涉嫌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提请立案稽查,并可以采取限制出金、暂停开仓交易等限制性措施: (一)操纵市场的; (二)内幕交易的; (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 (四)涉嫌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结算交割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结算交割员资格12个月以下、取消结算交割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采取虚假、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结算交割员资格的; (二)伪造、变造、借用结算交割员证件的。 结算交割员所在会员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七条 指定交割仓库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减少核定库容、暂停交割业务、取消其交割仓库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不满10万元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的; (二)出具虚假仓单的; (三)进行虚假性、误导性、故意隐瞒或者遗漏重要事实的申报、陈述、解释或者说明的; (四)擅自移动、处理或者盗卖交割商品的; (五)泄露与期货有关不宜公开的仓储信息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误导市场的; (六)仓储场地变更、发生交割商品或者仓储设施等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交割商品严重受损、灭失等风险事件,未及时向能源中心报告或者未按能源中心要求向市场公告的; (七)与他人联手,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市场价格的; (八)标准仓单所示商品中有牌号、商标、规格、质量等混杂的; (九)交割商品与单证不符的; (十)交割商品没有或者缺少规定证明文件的; (十一)交割商品的捆数、块数、包装要求和能源中心规定不符的; (十二)未完成规定的检验项目而出具仓单的; (十三)未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对信息进行审核,或者未及时、有效维护库存等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四)入库、出库发生错误的; (十五)因保管不当,引起储存商品变质、灭失的; (十六)在搬运、装卸、堆码等作业过程中造成包装和商品损坏的; (十七)商品交割中滥行收费的; (十八)故意制造履约障碍,造成卖方或者买方违约的; (十九)违反期货交割业务规则,限制、故意拖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的; (二十)拒绝、阻挠能源中心依法依规监督检查的; (二十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货或者不配合质检机构检验的; (二十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行为。 交割服务机构具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在实物交割环节违约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实物交割的正常秩序,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三十九条 指定检验机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指定检验业务、取消其指定检验机构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违反有关规定计量检验的; (二)出具、协助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指定交割仓库或者货主及时进行检验,影响正常入出库的; (四)违反能源中心有关指定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条 指定存管银行未履行《任你博》等业务规则中指定存管银行相关义务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存管业务、取消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四十一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以各种手段扰乱交易管理秩序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第四十二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 (一)拒绝、阻碍、拖延等不配合能源中心检查、调查或者违反保密义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按能源中心要求的时间、方式接受调查、检查的; (三)进行虚假性、误导性或者遗漏重要事实的申报、陈述、解释或者说明,或者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或者信息的; (四)不执行能源中心纪律处分决定、限制性措施或者其他自律管理措施的; (五)未遵守能源中心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规定或者整改要求的。 第四章 自律和解 第四十三条 能源中心实行自律和解制度。能源中心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和解相对人)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过程中,根据和解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规行为,消除涉嫌违规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自律和解金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自律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程序。 第四十四条 实施自律和解,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效能原则。 第四十五条 和解相对人涉嫌实施违反能源中心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自律和解程序: (一)和解相对人愿意采取有效措施补偿因其涉嫌违规行为受到损失的交易者; (二)采取自律和解方式有利于实现监督管理目的,稳定和明确市场预期,恢复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 (三)能源中心已经正式立案,且经过了必要的调查程序,但案件事实或者法律关系尚难完全明确; (四)以自律和解方式结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不得与和解相对人进行自律和解: (一)和解相对人涉嫌违规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规则适用明确,应当给予违规处理决定的; (二)和解相对人涉嫌违法、犯罪的; (三)能源中心根据审慎原则认定不适宜自律和解的。 第四十七条 和解相对人自能源中心立案调查后至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提出自律和解申请。能源中心可根据和解相对人行为后果,以交纳相应数额的自律和解金、签署自律和解协议等形式进行结案处理。 第四十八条 能源中心在结案处理后,可以对和解相对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恢复调查: (一)未履行承诺的; (二)结案处理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结案处理是基于被调查对象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第四十九条 自律和解工作程序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 第五章 裁决与执行 第五十条 能源中心对违规行为核查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能源中心章程、交易规则以及本细则规定予以裁决,对实施违规行为的期货市场参与者进行纪律处分或者采取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纪律处分由能源中心作出决定并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由能源中心或者能源中心指定部门作出决定并实施。 第五十一条 能源中心设立纪律处分审理机构,对拟进行纪律处分的违规案件进行审理。 第五十二条 能源中心作出取消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应当由能源中心董事会决定。 第五十三条 能源中心作出纪律处分裁决应当制作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决定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违规事实和证据; (三)纪律处分种类和依据; (四)纪律处分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申请复核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纪律处分决定的日期。 第五十四条 能源中心应当将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报中国证监会。能源中心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其他机构送达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方式包括邮寄送达、数据电文送达和公告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自邮件寄出之日起,境内5个交易日、境外10个交易日即视为送达。以数据电文形式送达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当事人的特定系统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下落不明、躲避或者规避送达、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能源中心可以在本中心网站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10个交易日即视为送达。 通过两种以上方式送达的,以最先送达之日为送达日期。 当事人的邮寄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期货市场统一开户系统留存为准。当事人留存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信息变更未书面告知能源中心的,应当承担无法接收纪律处分决定书的相应后果。 能源中心有关违规调查处理的文书、通知、材料等,可以参照前款规定进行送达。 第五十五条 能源中心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对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于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能源中心书面申请复核一次,复核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六条 能源中心应当于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 第五十七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履行或者配合履行能源中心纪律处分决定。期货市场参与者不履行或者不配合履行纪律处分决定相关义务的,能源中心可以强制执行。 第五十八条 纪律处分中,具有违规惩罚金的,当事人应当自纪律处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违规惩罚金如数缴纳至能源中心指定账户。 对会员工作人员的违规惩罚金,由会员代缴;对指定交割仓库工作人员的违规惩罚金,由指定交割仓库代缴。 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配合执行能源中心对做市商、客户的纪律处分,划拨做市商、客户在在该会员处的资金。 期货市场参与者逾期不缴纳罚没款项的,能源中心可以对其采取暂停开仓交易、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等措施直至其缴纳罚没款项。 第五十九条 被能源中心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应当自宣布生效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清理原有持仓,了结交易业务,结清债权债务。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持仓的,能源中心予以强行平仓。 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期货任你博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的,在市场禁止进入期限内不得从事能源中心期货、期权业务,其在能源中心的原有持仓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 能源中心可以根据情况将对期货市场参与者实施的纪律处分通过能源中心网站或者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第六章 纠纷调解 第六十一条 期货市场参与者之间发生的期货业务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能源中心调解。 第六十二条 能源中心的调解机构是能源中心法律与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其常设办事机构设在能源中心法律部门。 第六十三条 调解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能源中心的规章制度进行。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调解申请书; (二)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三)属于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应当提交调解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调解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或者联系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二)请求调解的事实、理由以及要求; (三)有关证据。 第六十六条 能源中心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是否受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当事人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三)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 (四)能源中心调解委员会认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能源中心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调解。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解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继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达成继续调解事宜的,终止调解。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调解委员会可以终止调解: (一)当事人不参加调解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调解的; (二)调解事项涉及第三人实体利益,且第三人不参加调解或者不同意调解结果的; (三)调解期间,当事人就调解事项另行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 (四)调解期间一方当事人要求终止调解的; (五)在规定的期间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调解委员会认为需要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 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负有举证的责任。能源中心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收集证据。 第七十一条 能源中心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自愿的基础上调解,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第七十二条 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记录在案,并制作调解书。能源中心的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十三条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除具体条文另有规定外,本细则所称“期货市场”、“期货业务”、“期货交易”等包括期权相关活动。 本细则所称指定交割仓库包括仓库和厂库。 第七十五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本细则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涉及外币资金的,按照行为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核定金额。 第七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能源中心。 第七十七条 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PAGE \* MERGEFORMAT - 21 - 崂崶崼嶎嶦嶴巨帄常幘廎弌弤形彮徐徜徰徼忖忶怆怌怎怬怺慠憶憺懒懖扤扮捂捼掠措撸擂斘斚斶旀暠暨未朴柔柸��쫭룜ꛜ룜룜跜룜룜ꛜᔱ㈛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昀H焍૊＀￿ÿ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尀脈䩡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 斚斶暌曌曶未梎梸棒椤楐榖樶橬檪櫊櫸欸此毄毦氘汘決沰泸洨ñññññññññññññഀ萑ɚ搒﷤䑗È葠ɚ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ᨀ柸柺栎毂毄淎淘滄滆滐灚灢煜煦爂爼牠牪狨猂猌献瓈瓊瓚瓜瓦�냉黉諉즞즞즞짚즞쥸짚啦鹃ᔣ፨~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尀脈䩡ᔦ㈛ᘀ㈛㔀脈⨾䌁Ṋ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ᔱ㈛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昀H焍૊＀￿ÿ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ᔦ፨~ᘀ፨~䌀Ṋ伀ي倀ي儀J尀脈䩡⡯ᨁ洨浢涖淎滆澌澬濔瀢灚煜牠獚玠珠瑊璐瓊瓜ñß턀Ñññ턀Ñ턀ñ�ß¿꼀̀Ĥ搒﷐ꐓœ⑇堀㉄愀Ĥ摧帓ÿᄀ옍萑ɘ搒﷤䑗È葠ɘ摧帓ÿഀ萑ɚ搒﷤䑗È葠ɚ摧ᯪ2ᄀ墄ሂý㜀$␸䠀$䑗È葠ɘ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ሀ瓜痢瘢皌盔眺瞔矲砺碔碸磪禠稐稦穌窐竂竖箈篪ðâ퐀Ô퐀ÔÔ퐀Ôâ퐀Ô퐀Æ똀â퐀̀Ĥ搒﷐ꐓœ⑇堀㉄愀Ĥ摧帓ÿഀ萑ɚ搒﷤䑗È葠ɚ摧帓ÿഀ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ᄀ媄ሂý䠀$䑗È葠ɚ摧ᯪ2᐀瓦痢痬瘠瘢瘬矰矲矼磨磪磴禠禪窎窐窚竀竂竔竖竞篨篪篴簺籄籰粬粶糄糌線緤缔�쇯�쇯�꿯貞��棯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尀脈䩡ᔣ፨~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漀Ĩᔷ㈛ᘀ㈛㔀脈䩃䩏䩐䩑࡜憁Ṋ昀H焍૊＀￿ÿ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篪簺粬紌紲経絪綌綺線纄编羚翎肌胖脔膌臦艼ê�Ü츀Î뤀¹뤀ª�Î뤀¹츀Î�¹�êᄀ墄ሂý䠀$䑗È葠ɘ摧ᯪ2༕̤̀萑ɘ搒﷤␷㠀$⑈圀졄怀墄愂̤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萑ɚ搒﷤␷㠀$⑈圀졄怀媄愂̤摧ᯪ2ጀ缔编翎肊肌胖胠腪腬腮膊膌膖臦臰艼芆茦茨葒葜葦헦Ꟃ闕臕항镙闕闕䟕闕Õ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ᔦ㈛ᘀ㈛㔀脈⨾䌁Ṋ伀J倀ي儀J愀Ṋᔧ㈛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尀脈䩡ᔧ㈛ᘀ㈛㔀脈䩃䡋䩏䩐䩑䩡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ᔵ㈛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昀H焍૊＀￿ÿᔤ㈛ᘀ㈛䌀Ṋ䬀H伀J倀ي儀J愀Ṋ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ᔱ㈛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昀H焍૊＀￿ÿᔀ艼茀荢菘葒蔄薜蘴虆蚢蜘螄螴蟌蟰蠒衚衺補ñãñÔ쐀²ñ눀 ꀀ 눀 ꀀᄀ墄ሂý㜀$␸䠀$䑗È葠ɘ摧ᯪ2ᄀ媄ሂý㜀$␸䠀$䑗È葠ɚ摧ᯪ2̀Ĥ搒﷐ꐓœ⑇堀㉄愀Ĥ摧帓ÿᄀ媄ሂý䠀$䑗È葠ɚ摧帓ÿഀ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ሀ葦蒈蔄蕲薜薤蘲蘴虄虆虐蚠蚢蚬蜘蜢螄螎蠐蠒蠜褔褞覆覒詬詶謞謨謪貘貚貢賮賸赘赢���Ꞹ쪕臜���쩯쫜쫜쫜쫜�쩯쫜쫜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尀脈䩡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ᔦ㈛ᘀ㈛㔀脈⨾䌁Ṋ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漀Ĩ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補褂褔覆观觤訊診詬謞譞讒诞谘豂豬貚賮赘趼踆íÛ�ííÛ촀¿뼀¿뼀¿뼀Í촀Í촀ഀ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ᄀ媄ሂý㜀$␸䠀$䑗È葠ɚ摧ᯪ2ᄀ墄ሂý㜀$␸䠀$䑗È葠ɘ摧ᯪ2᐀赢趺趼跆踆踒踔踘踢踤躂躪躴軤輴輾轜车辊辌辎辐辔辖辚辜辠辢辦�ꮺ鞺澅韯呛䡌䡌䡌䡌ᘆ쩨ꈅ̏jᘀ쩨ꈅ唀Ĉᔌ㈛ᘀꅨ笾ᔦ㈛ᘀ㈛㔀脈⨾䌁Ṋ伀J倀ي儀J愀Ṋᔪ፨~ᘀ㈛䌀Ṋ䬀H伀ي倀ي儀J尀脈䩡⡯ᔣ፨~ᘀ㈛䌀Ṋ伀ي倀ي儀J愀Ṋ漀Ĩᔦ፨~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ᘝ㈛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漀Ĩᔠ㈛ᘀ㈛䌀Ṋ伀Պ倀Պ儀J愀Ṋᔣ፨~ᘀ㈛㔀脈䩃䩏䩐䩑䩡ᔣ㈛ᘀ㈛䌀Ṋ伀J倀ي儀J匀Ī䩡ᔠ㈛ᘀ㈛䌀Ṋ伀J倀ي儀J愀Ṋᰀ踆踘躂躪輴轜辌辎辒辔辘辚辞辠辤辦辨辪辬辮ïÓáÇ숀À숀À숀À숀À먀À가Àᄎᄀ梄☁d倀ࣆ＀葠ŨԀ萑Ũ葠ŨĀЀ摧ᯪ2଀萑È搒﷤葠È摧ᯪ2ഀ萑ɘ搒﷤䑗È葠ɘ摧ᯪ2ഀ萑ɚ搒﷤䑗È葠ɚ摧ᯪ2̀Ĥ搒﷐ꐓœ⑇堀㉄愀Ĥ摧ᯪ2ጀ辮辰農迴迶迸迺迼迾退适ùëåù÷�଀萑È搒﷤葠È摧ᯪ2Ԁ萑Ũ葠Ũ଀␃ᄁ态愁Ĥ摧ᯪ2ĀԀ萑Ũ葠Ũ਀辦農辴迢迤迦述迲迴迾退适맊귬ꧼ¢ᔌ㈛ᘀꅨ笾ᘆ쩨ꈅᔗ㈛ᘀꅨ笾伀J儀J漀Ĩᘡ�聾䌀ᡊ伀J儀J愀ᡊ洀H渄H甄Ĉᔫ�聾ᘀ�聾䌀ᡊ伀J儀J愀ᡊ洀H渄H猄ш甈Ĉᘖꅨ笾䌀ᡊ伀J儀J愀ᡊ̟jᘀꅨ笾䌀ᡊ伀J儀J唀Ĉ䩡ᘆꅨ笾଀3『ㄹ㢐㈁ɐἀ芰‮우⅁ࢰ∇ࢰ⌇ꂐ␅ꂐ┅°ᜀ厰᠃ః킐ᎎ槸ᇗ؀葛၃ᎎ槸ᇗ؀葛၃ᎎ槸ᇗ؀葛၃ᎎ槸ᇗ؀葛၃؊ų˜žžžžžžžžضضضضضضضضضɶɶɶɶɶɶɶɶɶضضضؾؾضȾ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Ũňضضضضضؾ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ضɰضزφϖϦ϶ІЖЦжціѦѶ҆ҖφϖϦ϶ІЖزȨǘǨЦжціѦѶ҆ҖφϖϦ϶ІЖЦжціѦѶ҆ҖφϖϦ϶ІЖЦжціѦѶ҆ҖφϖϦ϶ІЖЦжціѦѶ҆ҖφϖϦ϶ІЖЦжціѦѶ҆ҖφϖϦ϶ІЖЦжціѦѶ҆ҖĸŘǸȈȘɖɾʐʠʰˀːʀˠ˰̠̰̀̐̀ˠ˰̠̰̀̐̀ˠ˰̠̰̀̐̀ˠ˰̠̰̀̐̀ˠ˰̠̰̀̐̀ˠ˰̠̰̀̐̀ˠ˰̠̰̀̐̀ˠ˰̠̰̀̐̀ˠ˰̠̰̀̐̀ˠ˰̠̰̀̐̀ˠ˰̠̰̀̐̀ˠ˰̠̰̀̐̀ˠ˰̠̰̀̐̀ˠ˰̠̰̀̐̀ 䩏䩐䩑䡟Ё䡭Љ䡮ࠄ䡳Љ䡴ࠄJ怀￱Jဌᯪ2正文 ␃㄃$② 䩃䡋䡟Ё䩡䡭Љ䡮ࠄ䡳Љ䡴ࠄ$⁁￲¡$ഌ默认段落字体Bi￳³Bഌذ普通表格㐀ۖĀ̊l혴ԁ愀϶ ￴Á ഀذ无列表 <䀠ò<᠌ᯪ2ذ页脚␃ഀࣆȀ္⁲ȁ⑇愀$䩃䩡>⿾￲ā>ဌᯪ2ذ页脚 Char䩃䩏䩐䩑䩞䩡N䀟ĒN᠌ᯪ2ذ页眉'␃ഁࣆȀ္⁲ȁ搦ĆĀ⑇倀ࣆ＀Ć②䩃䩡>⿾￲ġ>ဌᯪ2ذ页眉 Char䩃䩏䩐䩑䩞䩡X䁞IJX᠌ᯪ2ذ普通(网站)␃ጀ撤᐀撤㄀Ĥ⑛封Ĥ②䩃䡋䩏䩑䩞䩡䭐Ѓ!�뼏ÿȜ䍛湯整瑮呟灹獥⹝浸걬쮑썎ူﱈ䨭늜ࡀ잂잎粢죀⒙줖님喧퉌䉔₨氖�㮞狣᾽딇飃Ꞝ꽊䋲␫ᯫ嵇�伷귙襖᪁㰘ꕡ頏뫴벾㜨肇襉劚箥烦䱧㶲邎ὲ꒐㮝ȸ㗋♶ﶀ຀痍�醉䏉똃ᶰ㵘飹뒐㾺丶䪬ࡃ뎃鋀令쥆䈖쨮➹⻵⮤ꆉ姍哂᧹敞턵꠵⃞௲ኌ냃褌콟⁧ⴙ뿦鸻훛汙�늎粎帶仌￁怔㿵Ꮸ쳓孿ɿ￿䭐Ѓ!횥ÀĶ 牟汥⽳爮汥葳쾏썪ర붅톃兽쏒┘⽶邥⽃綣缨≨�俛ۇ묊萈꧷︽议ᘠꪚ쌆䏢쬿㵶羿즂ꒅ▧嬈灸ꎆ�徵傼ꏑ촼ᬱ䢥ザን蠏俙劼䊮텤჉䫒�戴缤醧影ῗ麘䰶刖㟗깠ꢏ￉쎳찰侞翁ⲯ䗥渄鐷楌拤ꢡ뵓ꢐꩥỔ뗐隸﷖＀Ͽ倀͋ᐄ؀ࠀ℀欀陹茖言ᰀ琀敨敭琯敨敭琯敨敭慍慮敧⹲浸౬䷌쌊ဠꅽ遷㟙뭣䔨뉢껋䌀᪜읁튠�菣츷ᓟ鯕ോⱙޜ訍쵥蠮ⱼᮧ�᱈ⳅᗇᡸ듉ᎍ䧟珈絑픣薐떭⃝뗖픫�륞樤謽均폨⧷䗢⯫ਦ㠂ǽ￿䭐Ѓ!괮ຐۑ᪌桴浥⽥桴浥⽥桴浥ㅥ砮汭姬譝䛛純࠿㮽鋾뇼ᯄ�뛎䷙홱嬞ᶓ豩뱦ጛ│ⱹ䨔鋓ڇ彊僺ۚ栒�┴⅍ꅿ䙷㲶轣즻슒뉒䖆鴚뷌꒎៳䝮㧔ৄⰧ롮珅휅඀㱉롮ﯗ峝痍䂸ჱᙑ蛣쌻뷜ﶰߡ퇧࢖葱뀝憐樖ꆸ錐粭ྞᡠ珱艬롣戶葉鰄ー䝁㟠廉ꅒ쥐衇껄ꌓ�ᥞ좍㬀翏知�藭໷⦅셢샥⚀ᬛਦ㰻䨨鼄胱츦ꈡᜍᨦꎲ븾尭⊇썂꠭㜿綿輾呆끬湯㜷Ḙ풔즜㽸풛糳튯ﳌ+亸厵哩缲耊̆楘䗊뚭윿ꁪ탴믢浝讗帆忳쿥⯀察矃ƻ텄⯀詐ퟷ黰ⵗ鸅垁ᒠ奟埃촋垶ᐊቒ갟஡ꕾⰜ魖䙁�囫獋䯧吔噃牝ᆊ얋媦킋阭Ŵ脠औ㬒㙢⏁耴า┐৻癱㣉슄ꂛ熘⸘ઔ䋝︙鿋躧䑔ᛐ驆䰅�䉁ꈦ绡希൝﫲这龯焽㴽ﯽ乾ᤝ㭖Ḩ囫뺯䟯㪟㵿菕깸 ̄羿ݩ䫂↗鼿績音㰿산ছퟚ緡愒峮䟆㗎섖哂䰈磦礿謻衾溈賑᳇䣅拎�ꄑ뺁䌼夔⵰䙬䛰ሂͣ鱞㋞擂蠪ゥ耲豻ᛑ걋롑싒鿜揆哉巇㛐職⍢鶿ө閴峘℆栶ꕞᘨ豨Ᵽ礜ᶍ池�䉍뢌釮쉁ᬸ焦衚䍘⟒䛻ⴵ皍ш饹ࣙ빂𳗬婰򳅖蟆ሦ૮ⵄﯤ᪘뱡Ꚉ䔂霶ᑽ㵑믠葈鈶妽퀲ᵱ‮揓饌᧓칢㙭቗꽘⁋姑≤䄓氎眾挑눺ໍႂፅ똛읐쑾ꀏ酄镳ᬉ轼瞙㲈㲇碠멣ၯꑬ擻렵쨎厪ᙚ번䴲뤬袼写붿ᴙ갡ڤ�쒈訧諻ﮬ귿莬뺐斑杕큕ছ�㭑㈫া⪷Ǟ虋睫䴛ꯣ渘멞䯟﮷鞿䷮ុꗬ荆쭼抭喺᭗棷뻣䑽ᦉ믅浜㧝ꙴᝡꔆ窝앨珙ⓜ䎄❹Ӄ渆ₜ䰤䉼�턋䗷㩗眱谦뛃ൟ絛㱋䚝汻㺘ᚮ㓑༕쒎뱲柠↨瑒몥Ѽ�똫벨†�蒆餶ꉉⅬ嵑쨌ꤠ猇騈蒅�愻띑ꢰ咋놭樀噙샤ꮆ﫡頞ᆀ儼訡㊇楏ឪ嗙糉馗ᓞꍌ怂넟肨ꙥ鋫웫짥ꗕ餆䠶鉦酐㵑螌表헧䜩蓟�뫦䲾䆩虏쵂ꔇ꒵굑᯽펋᫦囬膵뫆큒㧘롪늕┏䀳蚓舻织谸倦尻祮ᴑ쯃膳퉈︛쨴䤲梸ḣƦꉗꪓ䑁丄䨜蚢霫ꖟ욁䍊뜔ॢ鋌莫鲬爵璐줳㑸ςꞡ᭝醑低굓庰ާ䭋蔶뎑ꝏ㗉┄埦㊋䎀俭贱郦䳌雈럵飒닦뾫呏鐵⎎ऺ병鹢闂枔푴ᙙ빬ࡦᚨ禒�쬟ꬆ픇ꛨ흙㥈➺줛槈릢駬ꪆ껈坩挱䖆堛髩욼ᅪ큢봴ꟃ뷒뤪藵귖Ꮼ⺲ā澺ა樴짋樌಺쵋辞붚녣Ꮐ붨鍉哐늿뭰뜒䞬Ꝙ솃畓끾굛ᡚⴚ闶툪쏪ﺇ艩�써ᔩꕜ㸒␼㘈㵄➵敉渃�繢쁫㎑䡍뷃庛岃牷�繪鲳恵륾薋ꭶ᝴謚ꌈ龢瑾싩⢫鬺穿齫ꉟ�玶ᘃ駥볺垒헄韧쥢臨⾥꼿ຸ턁厹甩ꭺꮒ鮗鳝滗狕ꃵ쫒⮵땁淝縇�蜺쬵垁퓩镲ၢ볤䅊꿒珕꽕橔핺굦㗣컯ㆷ㹔뇦帪ᅴ＀Ͽ倀͋ᐄ؀ࠀ℀ഀ郑뚟ᬀ✀琀敨敭琯敨敭弯敲獬琯敨敭慍慮敧⹲浸⹬敲獬辄੍ヂ萔苷ࡷ潯뫓鄐�킈풭萃㗤㘍␿෭Ⲯ⸈憇馾뭩鶗Ꮙ㉣㇞ꩨࠚ熕솚롭軬剀世�搻悰躂㝯ᗭ酧⡋♍判⸨頱๲䨧鲓諐凜꺀ꌸ嚏⋤ꚣ졁킻絵ƛ야봤ၢ핻ᤀ傖レﶳᨸ枉Ἧ崖凾獁藙⠅욢鬣䲪쨄멛쒺ß￿䭐ȁ-!�뼏ÿȜ䍛湯整瑮呟灹獥⹝浸偬ŋⴂ᐀؀ࠀ℀ꔀꟖ샧㘀଀ 开敲獬ⸯ敲獬䭐ȁ-!祫ᚖƒŠș桴浥⽥桴浥⽥桴浥䵥湡条牥砮汭䭐ȁ-!괮ຐۑ᪌˖桴浥⽥桴浥⽥桴浥ㅥ砮汭䭐ȁ-!턍龐¶ě'৛桴浥⽥桴浥⽥牟汥⽳桴浥䵥湡条牥砮汭爮汥偳ՋԀԀ崀혀 㰀砿汭瘠牥楳湯∽⸱∰攠据摯湩㵧唢䙔㠭•瑳湡慤潬敮∽敹≳㸿਍愼挺牬慍⁰浸湬㩳㵡栢瑴㩰⼯捳敨慭⹳灯湥浸晬牯慭獴漮杲搯慲楷杮汭㈯〰⼶慭湩•杢㴱氢ㅴ•硴㴱搢ㅫ•杢㴲氢㉴•硴㴲搢㉫•捡散瑮㴱愢捣湥ㅴ•捡散瑮㴲愢捣湥㉴•捡散瑮㴳愢捣湥㍴•捡散瑮㴴愢捣湥㑴•捡散瑮㴵愢捣湥㕴•捡散瑮㴶愢捣湥㙴•汨湩㵫栢楬歮•潦䡬楬歮∽潦䡬楬歮⼢>윀4ᔀ°＀￿ÿ̀؀؀ऀఀఀ฀ကሀ㐀㘀㠀㬀谀鰀 ᠀ఀ혀&渀4Ȁ]gt᐀昀„戀ꘀȀἀ℀⌀␀✀⨀Ⰰ䤀䬀一倀刀吀圀萀 ᨀ㠀騀 찀&ꈀ0䰀;騀e⠀m�t{簀‚�ˆ؀Ž글Ȁ ∀─☀⠀⤀⬀ⴀ䨀䰀䴀伀儀匀唀嘀ሀ⨀㄀㬀ጀ鐡闿ྀ䃰؀⃰Ā̀ȀȀĀȀȀĀ䀀Ḁჱ＀ÿ＀耀肀ĐH ࠀ0(ࠀༀȀ鋰ကࠀࣰĀĀༀ̀ヰༀЀ⣰ĀऀჰȀ਀ࣰԀༀЀ䋰ሀ਀ࣰĀ匀଀Ự뼀က쬀＀ࠀЀः㼀ăĀᄀӰĀĀԀᜀᤀᴀ ␀⠀⤀⨀⬀ⴀ㌀㜀㠀㤀㨀㬀䄀䜀䠀䨀䬀䴀吀嘀夀尀崀帀愀ꐀ꜀촀ﰀࠀఀጀᜀᬀἀ∀☀㘀㨀㰀䌀䰀倀夀崀渀猀餀鼀꜀케툀⌀㔀㨀㬀倀攀椀ꘀꨀ븀쌀씀�豈ﴀᰀ⬀ 㬀䬀一瀀猀ꌀꘀ鈀鐀픀�̀⠀䈀洀猀가숀였耀鼀숀였ᰀ✀Ⰰ㄀㘀㬀䀀礀縀鸀ꌀ꜀ꨀ꬀똀봀숀윀ᬀᰀἀ─⤀䴀耀蘀�豈切 က ጀ ᨀ ␀ ⬀ 㤀 㨀 㴀 㸀 䜀 䬀 氀 焀 紀 舀 ꀀ ꔀ 뜀 묀 픀 � 豈 ︀ ഀ ᄀ 㤀 䀀 嘀 嬀 氀 爀 耀 茀 踀 딀 퐀 �  ff ഀ ጀ   ⸀ 㤀 一 刀 넀 뼀 쀀 저 준 케 �    切 ࠀ ऀ ఀ ഀ ᘀ ᤀ 㤀 㴀 䬀 倀 渀 爀 萀 褀 ꐀ ꤀ 렀 밀   Ԁ ऀ ᨀ Ḁ 㤀 㰀 儀 嘀 渀 猀 褀 輀 鐀 �   ̀ࠀ⌀⠀㤀伀爀眀谀鄀가넀씀저Ѐᴀ∀ 㔀㤀䤀攀氀렀먀저쨀픀�✀⤀㤀䀀䨀一尀愀茀蠀頀鴀꤀글섀였퐀�✀⬀㤀㸀茀蠀騀鸀됀需᠀㠀㤀娀戀挀渀蔀蜀輀鐀ᴀⰀ㔀㜀㨀刀缀茀頀鰀글㨀瀀鈀鐀餀ꀀꔀ܀⤀⬀㘀㨀䴀儀笀缀ꌀꔀ뤀봀픀㌀㨀頀관꼀먀븀팀휀Ȁ؀᠀ᰀ㨀㼀䌀꤀됀묀쐀ᬀḀ㈀㨀㼀䌀吀嘀退ꔀ꤀대숀촀Ԁ怀挀贀销需ꘀꠀ똀뜀먀묀씀준؀ࠀ਀䔀䜀鈀餀 㨀꼀넀℀─㨀眀鼀ꐀ꼀먀︀㨀攀琀甀紀縀蠀言销鰀섀씀℀⠀㨀焀礀紀茀蜀鈀阀ꀀ꜀�豈切︀＀਀ ༀ ᘀ ⴀ 㨀 䄀 娀 嬀 怀 팀 � �   ﰀ ﴀ !Ā!଀!က! !─!ⴀ!㈀!㨀!夀!氀!焀!輀!鐀!!!切!＀!ᤀ"Ḁ"⤀"⸀"㨀"䌀"怀"昀"眀"簀"꜀"가"뜀"먀"퀀"혀"""Ā#܀#ᰀ#∀#㠀#䌀#伀#嬀#瘀#簀#退#관#눀#︀#ᤀ$ᬀ$☀$⼀$㨀$耀$謀$輀$鬀$鼀$글$대$혀$�$$$㨀%栀%猀%稀%쌀%씀%퐀%픀%�%�%%%%ﰀ%㌀&㔀&㨀&刀&娀&嬀&攀&最&爀&瘀&销&餀&딀&뤀&&&ഀ'ༀ'⨀'⬀'⸀'㐀'㠀'㨀'똀'봀'혀'�'଀(ༀ(⼀(㌀(㠀(搀(輀(錀(븀(씀(((ༀ)ጀ)℀)─)㠀)㬀)䀀)鰀)촀)턀)�)�)))ഀ*฀*ጀ*✀*⨀*㄀*㔀*묀*쀀***Ȁ+਀+଀+ᬀ+∀+⠀+䴀+崀+戀+樀+漀+礀+縀+言+輀+ꄀ+ꘀ+눀+뤀+܀,ᴀ,␀,☀,㘀,儀,蘀,蠀,鈀,관,଀-㄀-㘀-倀-怀-欀-笀-谀-鄀-뤀-븀-਀.⬀.Ⰰ.㘀.䘀.夀.眀.넀...︀.؀/܀/ጀ/ᔀ/㘀/䠀/刀/嬀/戀/挀/錀/鐀/頀/////ᴀ0㐀0㸀0儀0堀0蜀0踀0鴀0ꄀ0ꨀ0꼀0밀0섀0츀0픀00Ѐ1㌀1㜀1䘀1䨀1伀1嘀1蠀1輀1ꘀ1ꨀ1뜀1묀1쨀1츀111ff1Ȁ2㐀2唀2娀2瘀2踀2鈀2됀2렀2턀2픀222ff2＀2ሀ3᠀3㐀3㴀3䈀3爀3眀3ꐀ3꤀3준3찀3퀀3턀3툀3휀3333333333ff3ﰀ3؀4ᬀ4 4✀4⤀4⨀4⬀4Ⰰ4⸀4⼀4㌀4怀4攀4昀4猀4稀4縀4舀4茀4萀4蔀4蘀4謀4贀4輀4退4鈀4錀4销4阀4頀4餀4씀4저4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Ԁ܀܀Ȁ܀Ȁ܀Ȁ܀Ȁ܀Ȁ笀 縀 䜀䨀嘀夀砀笀耀蔀渀漀蠀謀崀帀礀簀㄀㌀ꠀ관꤀가��⌀ ☀ 㤀 㰀 䌀 䠀 鰀#鸀#儀)匀)))ऀ*଀*錀*销*눀*됀***☀+⠀+ꘀ+ꠀ+㬀-㴀-꜀-꤀-᐀.ᜀ.㐀.㜀.�3�3贀4輀4退4鈀4錀4销4阀4頀4餀4씀4저4܀猀܀猀܀㌀܀㌀܀㌀܀㌀܀㌀܀猀܀㌀܀猀܀㌀܀猀܀㌀܀㌀܀㌀܀㌀܀㌀܀㌀܀㌀܀猀܀猀܀㌀܀猀܀猀܀猀܀猀܀猀܀猀܀猀܀猀܀㌀܀㌀܀㌀܀܀Ȁ܀Ȁ܀Ȁ܀Ȁ܀Ȁ᠀ἀ䌀嘀ᰀ─⬀'㐀'✀*㄀*//준3케3퀀3툀3贀4輀4退4鈀4錀4销4阀4頀4餀4씀4저4܀Ԁ܀Ԁ܀Ԁ܀Ԁ܀Ԁ܀Ԁ܀Ԁ܀Ԁ܀Ԁ܀܀Ȁ܀Ȁ܀Ȁ܀Ȁ܀ȀࠀЀࠀ؀섀ጭ㈛ꄀ笾쨀ꈅ輀쬜뤀�聾ጀ~贀4輀4Ā＀ŀƀ턀턀ĀĀ턀턀Ȁ(ༀ᫆㓇¨ࠀ¨☀¨尀￿Unknown￿￿￿￿￿￿ ṇƐȂ̆ЅȅЃ⻿硛쀀 ǿTimes New RomanḵƐԅȁ܁Ȇ܅က耀Symbol⸳ƐଂІȂȂЂ⻿硛쀀 ǿArialطƐ†ĂĆăāāࠎ方正大标宋简体صƐ†ĂĆăāāࠎ方正楷体简体صƐ†ĂĆăāāࠎ方正黑体简体صƐ†ĂĆăāāࠎ方正仿宋简体⸷Ɛ༂ȅȂ̄Ђ⻿⑻쀀 ǿCalibri฻ƐΆĂăāā⢏宋体SimSunṁƐЂ̅Ѕ̆Ђۿ⓿䈀ȀƟCambria Math ࣱᢈƤŨ鰚ꞛ鱃ꞛߗⲶ逃_ߗⲶ_ˑ?!%),.:;>?]}¢¨°·ˇˉ―‖’”…‰′″›℃∶、。〃〉》」』】〕〗〞︶︺︾﹀﹄﹚﹜﹞!"%'),.:;?]`|}~¢$([{£¥·‘“〈《「『【〔〖〝﹙﹛﹝$(.[{£¥܈֠´œ肂2㑳㑳䬁冃﷼ࠀ偈࿿ऀ値Ψ￿翿￿翿￿翿￿翿￿翿￿翿￿翿ᯪ2Ѐ2Сᰐ xx֠ Ü￿公文台公文台[ǯ⃂㏏㓈 0픠३ᇓက❚떙뱠뚤݉ᇓက❚떙￾Ȇ藠俹ၨ醫✫�0Ũ˜¤°ÀÌØè øĄ Ĥ İ ļňŐŘŠΨꮹ쓎꣌潎浲污ꮹ쓎꣌3楍牣獯景⁴晏楦散圠牯d@怀㰴@尀ᔱ�Ǘ@稀䁪�ǗߗⲶ￾Ȇ픂헍⺜ရ鞓Ⱛ껹0¬ X`lt|„ Œ”œ¤Ψ_㑳   !"#$%&'()*+,-./0123456789:;<=>?@ABCDEFGHIJKLMNOPQRSTUVWX￾￿Z[\]^_`￾￿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ƒ￾￿…†‡ˆ‰Š‹￾￿�￿�￿￾￿￾￿￾￿￿￿￿￿￿￿￿￿￿￿￿￿￿￿￿￿￿￿￿￿￿￿￿￿￿￿￿￿￿￿￿￿￿￿￿￿￿￿￿￿￿￿￿￿￿￿￿￿￿￿￿￿￿￿￿￿￿￿￿￿￿￿￿￿￿￿￿￿￿￿￿￿￿￿￿￿￿￿￿￿￿￿￿￿￿￿￿￿￿￿￿￿￿￿￿￿￿￿￿￿￿￿￿￿￿￿￿￿￿￿￿￿￿￿￿￿￿￿￿￿￿￿￿￿￿￿￿￿￿￿￿￿￿￿￿￿￿￿￿￿￿￿￿￿￿￿￿￿￿￿￿￿￿￿￿￿￿￿￿￿￿￿￿￿￿￿￿￿￿￿￿￿￿￿￿￿￿￿￿￿￿￿￿￿￿￿￿￿￿￿￿￿￿￿￿￿￿￿￿￿￿￿￿￿￿￿￿￿￿￿￿￿￿￿￿￿￿￿￿￿Root Entryą￿￿￿￿आÀ䘀퇐佖�Ǘ‘€Data Ă￿￿￿￿￿￿Yက1TableĂ￿￿a㐞WordDocumentĂ￿￿뀵SummaryInformation(Ă￿￿￿￿￿￿|ကDocumentSummaryInformation8Ă￿￿￿￿„ကCompObj￿￿￿￿￿￿n￿￿￿￿￿￿￾￿￿￿￿￿￿￿￿￿￿￿￿￿￿￿￿￿￿￿￿￿￿￿￿￿￿￿￿￿￿￿￿￿￿￿￿￿￿￿￿￿￿￿￿￿￿￿￿￿￿￿￿￿￿￿￿￿￿￿￿￿￿￿￿￿￿￿￿￿￿￿￿￿￿￿￿￿￿￿￿￿￿￿￿￿￿￿￿￿￿￿￿￿￿￿￿￿￿￿￿￿￿￿￿￿￿￿￿￿￿￿￿￿￿￿￿￿￿￿￿￿￿￿￿￿￿￿￿￿￿￿￿￿￿￿￿￿￿￿￿￿￿￿￿￿￿￿￿￿￿￿￿￿￿￿￿￿￿￿￿￿￿￿￿￿￿￿￿￿￿￿￿￿￿￿￿￿￿￿￿￿￿￿￿￿￿￿￿￿￿￿￿￿￿￿￿￿￿￿￿￿￿￿￿￿￿￿￿￿￿￿￿￿￿￿￿￿￿￿￿￿￿￿￿￿￿￿￿￿￿￿￿￿￿￿￿￿￿￿￿￿￿￿￿￿￿￿￿￿￿￿￿￿￾ਃ￿￿आÀ䘀楍牣獯景⁴潗摲㤠ⴷ〲㌰츠뗄µ 卍潗摲潄c潗摲䐮捯浵湥⹴8㧴熲